日本票券

JR四國鐵路周遊券3日券

$1,250元起

普通車廂 1日

  • 成人

    2,500

  • 孩童

    1,250

使用說明

使用效期:兌換券須在開券起三個月內申請兌換為乘車券。
※持四國鐵路周遊券可搭乘四國境內6家鐵路公司的線路,還可以用優惠價格搭乘巴士和船!
適用之交通工具:
  1. JR四國及土佐黑潮鐵路全線之特急列車的指定席與自由席、普通列車。搭乘伊予灘物語列車請另外購買綠色車廂票券。
  2. 可利用以下列車:
    - 四國旅客鐵道公司線全線及土佐KUROSHIO鐵道線全線的特別急行列車指定席及自由席、普通、快速列車的指定席及自由席。
    - 阿佐海岸鐵道線全線、高松琴平電氣鐵道線全線、伊予鐵道線全線、土佐電氣鐵道線全線。
    - 以1,000日圓的特價(一般價3,600日圓)搭乘松山~高知區間的“南國快車號”巴士。
    - 以1,400日圓的特價(一般價2,000日圓),搭乘連結德島港~和歌山港的南海輪渡。
    - 松山港~廣島港區間的石崎汽船與瀨戶內海汽船,以3,800日圓的特價(一般價7,100日圓)搭乘超級噴射船,或以2,000日圓的特價(一般價3,600日圓)搭乘遊覽渡輪。
  3. 不可搭乘之列車:
    - 無法搭乘寢台列車日出瀨戶號及各公司的巴士路線。
    - 乘坐綠色車廂時,需另外支付綠色席位費及特快費用。
    - 在本周遊券有效區間外搭車時,必須支付各鐵道公司規定的區間外車資。
    - 使用本周遊券搭乘瀨戶大橋線的有效區間為兒島站及其以南的路線(JR四國區間),兒島站以北的路線屬於JR西日本經營的路線。
    - 若從岡山站搭乘經由兒島站往南(四國方向)或從四國搭車經由兒島站往北(岡山站方向),必須支付以兒島站為起點或終點的票價及費用。
    - 四國有名的麵包超人列車也可以自由在有效期内無限次數乘坐、但觀光列車則要另外付費,亦不能乘坐各列車的Green Car 及Sunrise 瀨戶號列車。

使用規定:
  1. 在台領取的票券為兌換券,請於抵達日本後將兌換券連同護照前往北海道可兌換周遊券車站之國鐵旅行服務中心(JR TRAVEL SERVICE CENTER)或綠色窗口兌換周遊券,並在申請表格註明開始使用乘車券之日期。未兌換為周遊券無法使用,敬請留意。
  2. 3日券、4日券、5日券、7日券須自指定的開始使用日起依票券效期連續使用。
  3. 自鐵路周遊券的有效開始日的0點起,至有效最終日的24點(皆為日本時間)止有效。
  4. 但在最終日,搭乘列車時經過有效期間的情況下,乘坐票為只要不出車站、附加票為只要不從該列車下車,至最終日的隔天有效。
購買資格:

購買/兌換日本周遊券須持有日本國以外的政府等發行的護照,從日本國外以觀光為目的來訪日本的外國遊客。根據日本的入國管理法規定經海關核發「短期滯在」的居留資格,可允許在日本停留15日的期間或90日的期間。
護照上須有「短期滯在」的蓋章或貼紙才可兌換鐵路周遊券,如由自動通道入境,則不能獲得護照上「短期逗留」的蓋章/貼紙,請利用有工作人員的入境通道,或向機場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加蓋印章或貼上貼紙(如果是以「進修」、「演出」、「再入境」等資格入境日本,將無法兌換鐵路周遊券,敬請留意) 。



JR四國鐵路周遊券官方網頁 (中文)

注意事項

  1. 周遊券為記名票券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2. 乘車時應隨時攜帶護照及兌換後的周遊券,以便查對。
  3. 持用普通券者如欲改搭乘頭等艙或臥舖艙者,需另加付頭等艙或臥舖艙車資之差額。
  4. 持用頭等券者如欲改成臥舖艙者,需另加付臥舖艙車資之差額。
  5. 依照日本國鐵券使用規則明訂:交換券遺失或被盜,則不予補開或退款。
  6. 已兌換之周遊券,在開始使用日期前可向國鐵旅行中心辦理退票,須支付退票手續費,手續費依旅行中心規定。
  7. 已兌換之周遊券,在開始使用日期之後,則不能退票。
  8. 未兌換之周遊券,可在開票日起11個月內,向本公司辦理退票,須收取10%手續費。
  9. 周遊券一經使用,不得因列車停駛、誤點及其他理由,延長本周遊券使用效期或退票。
  10. 滿12歲孩童適用成人票,滿6歲~未滿12歲孩童適用孩童票。未滿6歲如有成人同行不佔座位免費,1名成人可免費攜帶2名不佔位兒童。
  11. 商品資訊以JR西日本鐵路公司公告為主,如有異動恕不另行通知。更多資訊請參見JR西日本中文官方網站。
  12. 票券出券:選購時請確實點選您的行程出發日,訂單付款完成後將依序出券,最晚將於出發日7天前完成出券。票券出券約需七個工作天,恕無法立即取券,建議於出發日期15~30天前購票。
  13. 實際台幣售價以開立票券當天的電腦匯率計算為準。

票券領取方式

台北總公司自取(地址:台北市松江路72號7樓)或郵寄掛號(郵資由旅客負擔)


退換貨說明

  1. 兌換券未使用(未兌換成實體的周遊券), 可於開票日起11個月內向原開票旅行社辦理退票,退票時需收10%取消費。
  2. 已經兌換之周遊券若需退票,須完全未使用並在開始使用日前至日本境內兌換處辦理退票,退票時需收10%取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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